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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分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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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称“後汉四分历”。东汉章帝元和二年(公元85年)实施的历法。编英、李梵等创制。规定一年(回归年)为365/4日,一月(朔望月)为29
499/940日,19个太阴年插入7个闰月,因岁馀为四分之一日,故名。其数据均比太初历准确。《後汉书.律历志中》:“四分历本起图谶,最得其正。”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姐《中国天文学史》第五章一:“永平十二年(公元69年)开始采用张盛、景防、鲍业等以四分法所推算的弦望和月食时刻。元和二年(公元85年)正式颁布编英、李梵等人编的四分历。它以文帝後元三年(公元前161年)十一月夜半朔旦冬至为历元。由此推算,东汉四分历的交气、合朔时刻比太初历提前了四分之三日,从而有利於太初历历法後天现像的校正。其後又经贾逵等人共同讨论和修订,总结了几十年来的观测记录,取得了更显着的进步。这个历法後世常规称为後汉四分历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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